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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才资讯
无
1.根据《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5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 2.提供三年免费的人才周转公寓; 3.享受相应购房补贴10万元; 4.享受学院其他人才引进政策,待遇面议; 6、聘为中级岗位。
联系人:韩康 |
联系方式:无 |
1、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入职半年考核合格即可享受科室绩效。 2、现场签约并入职的硕士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和800...
包住,餐补,节日福利
1、受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威海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2、根据目前威海市有关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5000元/月的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津贴。 3、按照威海市立医院人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