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投资2亿元或年纳税1000万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
2、对项目关键设备的投入,按照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新入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省级机构200万元、市级分行100万元、区级支行50万元,给予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