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

来源:发布时间:2019-07-26 11:08

税收支持: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形成的区级财力达到1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首次申请年度起,对该企业三大税种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第一年给予100%支持,第二年给予80%的支持,第三年给予50%的支持。全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首次申请年度起,对该企业三大税种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前三年给予100%支持,第四年至第五年给予50%的支持。

高端人才:对企业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实行奖励。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且增幅10%以上的,对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给予80%的奖励。

融资租赁:对于在我区注册的实缴资本达到500万美元以上且已开展业务的前50家融资租赁企业,企业缴纳的三大税种年实际形成的区级财力,在经营期内给予100%的支持。

办公用房:对形成年度区级财力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区内租用办公用房自用的(租赁期3年以上),第一年按房屋租金的50%给予补贴,第二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第三年按房屋租金的20%给予补贴,连续补贴3年,若实际租价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在区内新购办公用房自用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装修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80万元。

外贸奖励:对新注册企业,当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不满2亿美元的企业,全额按照0.01元/美元进行奖励;达到2亿美元以上的企业,全额按照0.015元/美元进行奖励。对企业当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不满1亿美元、且增幅在25%以上的,增量部分按0.008元/美元奖励;外贸进出口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增量部分按0.01元/美元奖励;外贸进出口总额2亿美元以上、且前一年度也实现2亿美元以上的,增量部分按0.015元/美元奖励。外贸奖励每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

备注:对重大项目执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政策。


编辑:韩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