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

来源:发布时间:2022-02-17 15:50

“对新引进的外来投资1亿元(实际到账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或世界50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不设投资额下限),经认定,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按照项目实际到位外来投资额(扣除土地政策支持部分,下同)的6%给予补助。对现有企业新上1亿元以上的重点产业招商项目,经认定后,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已享受市级、区级技改等其他政策的项目不再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中共淄川区委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编辑:韩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