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

来源:发布时间:2019-07-25 15:14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邹政发[2017]13号,第二部分第六条,重点产业项目投产后,前三年对我市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对我市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奖励用于在我市扩大再生产。

编辑:韩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