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

来源:发布时间:2024-01-12 10:04

新旧动能转换政策:

(一)设立济南2500亿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税收优惠。除省市普惠政策外,国家新区、自贸区政策均可实现。

(二)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税收优惠。详见《新旧动能转换税收优惠政策指南》。

(三)2018年起3年内,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在落实省、市财政资金奖励基础上,区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资金奖励。

人才政策:

(一)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经评审认定,可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等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

(二)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对新引进的 A 类国内外顶尖人才,采取 “一事一议” 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 B、C、D 类人才,给予最高100 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最长免租5 年的住房。

(三)对从济阳区域外全职引进及本地新获评的A、B、C、D类人才,除争取上级奖励资助外,区级财政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及奖励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土地政策:

(一)用地指标向实体经济倾斜。对社会经济贡献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大项目、好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二)实行项目用地弹性管理。实体经济项目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选择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

产业政策:区财政设立2亿元产业引导基金,扶持符合新旧动能转换的项目发展。

总部政策:

(一)新引进总部企业在我市竞得土地建设总部办公用房,按照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和建安成本的50%补助总部企业;在我市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成本的50%进行补助;在我市租用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照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助。  

(二)总部企业新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1%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编辑:韩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