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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参保企业,聊城将返还上年度五成失业保险费

来源:聊城晚报2019-05-22 10:14

日前,聊城晚报记者从全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会议上了解到,聊城将全面实施稳岗返还政策,2019年1月1日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据介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明确了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内容。决定在全市全面实施稳岗返还政策,2019年1月1日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因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或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文件规定,这类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2017年和2018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二是2018年和2019年(申请时上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范围内。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累计为383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565.4万元,惠及职工11.4万人;全面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已累计为4600多家参保企业减负1.59亿元;积极落实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为317名参保职工落实技能提升补贴52.9万元。

编辑:任书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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