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 招才引智

扫一扫
手机浏览

智能推荐
项目人才资讯

选择山东_新> 重点活动> 莱芜> 人才信息

莱芜出台人才新政:给钱给房给编制

来源:2018-08-23 15:33

近日,山东省莱芜市委印发《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聚焦实施人才集聚培养工程、建立灵活高效引才用才机制等6个方面,发布当地“人才新政20条”。

《意见》指出,莱芜市将实施高端产业人才引领工程,对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顶尖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经费扶持;对高层次人才创办项目通过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最高给予3000万元综合资助;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方式给予资助;对该市自主申报新入选的顶尖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经费扶持。

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对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或新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引进培养单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扶持;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扶持。

打造青年人才储备工程,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接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配偶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协调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硕士以上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学科)和“985”、“211”高校本科生到该市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经主管部门备案的,5年后可对口安置事业单位工作。

同时,在莱芜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市属及以下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含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双一流”大学(学科)和“985”、“211”高校本科生、其他高校本科生、大专(含职业、技师院校)毕业生,将连续3年每月获得3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和300元生活补贴。

实施“人才购房券”制度。到市属及以下企业工作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全日制本科以上基础人才及配偶在该市无自有住房的,购买首套住房时,分别可获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人才购房券”。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在该市购买首套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到该市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编辑:韩静静
相关推荐

资讯要情

投资动态

重要会议

重大活动

产业新闻

山东优势

完善的基础设施

开放的投资环境

巨大的消费市场

丰富的人力资源

完备的产业体系

蓬勃发展的海洋经济

不断释放的创新活力

服务型的政府机构

国际化的生活环境

深厚的文化底蕴

城市要览

济南  青岛

淄博  枣庄

东营  烟台

潍坊  济宁

泰安  威海

日照  德州

临沂  聊城

滨州  菏泽

十强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

高端装备

新能源新材料

现代海洋

医养健康

高端化工

现代高效农业

文化创意

精品旅游

现代金融服务

产业项目库

招才引智

人才政策

人才需求

人才信息

经济园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落户山东

设立变更

社会保障

纳税缴费

涉外服务

其他

合作案例

外商投资

重点投资

人才引进

跨国公司高管访谈

联络我们

政府职能部门

投资促进机构

省政府驻外经贸代表处

各市服务机构

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