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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02-25 09:16

有关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融合,推动我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简称《人才项目管理办法》)(鲁发改重大办〔2018〕1397号),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所属行政区域,应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之要求。原莱芜市莱城区、钢城区,调整为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由济南市统一组织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方向,应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五条之规定。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

除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如已承担本计划往年的项目,须在该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之后,方可再次申报项目。

2.每个单位限报1个项目。

(二)引进人才

除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人才应具备实际参与项目的能力,配合做好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

2.每名人才只能参与申报本计划的1个项目。若已承担本计划往年的项目,须在该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可再次参与申报。

(三)引才合同

除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含协议、聘用合同)应至少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合同签署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合作周期,合作内容(须为明确且有约束力的事项以及相对应的权利与义务),项目研发成果权属约定,人才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合同双方应由本人(法人代表)签字。

2.合同若系申报主体与科研机构签订,须明确具体的合作研发内容和执行人,且执行人须符合申报条件“引进人才”之标准。

3.合同的签订时间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且合同终止时限应不早于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四)项目内容

除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技术来源、研发(转化)进展、获得知识产权、发表论文等。

2.项目应合理设立绩效目标。须依据项目单位实际具备的技术、设备、资金等条件,务实论证项目研发路线及建设内容,确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与项目关联度不高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应列入项目建设内容。

3.项目应科学制定资金预算。须依照人才项目资助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确定预算规模和内容,相关资金支出应与项目实施紧密相关且在合理范围内。必须建立专账管理。 

4.除菏泽市,每个市申报项目数量,按照平均每个县(市、区)不超过3个计算。菏泽市平均每个县、区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1.人才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按照《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项目申请单位请参考填报说明,准确填报《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申请书》,正确提供证明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2.视频资料。一是引进的人才作为陈述人,逐一说明下列情况:项目内容及先进性、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技术路线、主要目标及工作计划、本人在项目中的作用、引才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应包括取得的前期成果、工作过程情况)。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二是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项目实施现场的视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单位的研发场所、生产场景、前期投入的研发设备及有关成果等)。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以上视频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也可根据需要融入到一个视频中。图像为横版、MP4格式,要求陈述人面部图像清楚,声音正常可辨,内容陈述规范完整,项目现场明确清晰。

(二)严格进行项目审核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开项目申报信息,加强项目管理,重点就项目的真实性、是否两年内获得过省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单位是否有严重失信行为等进行审核把关。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并做好政策宣传和问题解释工作,应对照申请书内容,到项目现场逐项核实相关情况,形成项目推荐审查报告,说明原始材料审核、现场核实以及组织项目申报等情况。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县级上报资料,组织全市人才项目的筛选和推荐工作,确定市级项目推荐名单,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附相关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申报文件)。

若发现人才项目申报不实,将按照《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取消项目单位、引进人才当年及今后申报本计划项目的资格,视情限制或取消所在县(市、区)第二年申报本计划项目的资格。

请各市于3月8日前,将本市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黄河三角洲经济区建设指导处)。申报材料包括:市级申报文件文本(一式3份,含各市人才项目汇总表)、人才项目申请书文本(一式5份)、U盘(1份,包括市级申报文件的pdf版、word版,人才项目申请书的pdf版,人才项目的视频资料)。

联系人:张军鹏;联系电话:0531-86191943,18653198661。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2月19日

附件.doc


编辑:徐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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