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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个体经营者最高可申请15万元担保贷款

来源:牡丹晚报2019-02-13 16:28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政策标准给予贴息支持。

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央行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累计次数可达3次,每次贴息年限可达2年。

市人社部门围绕“降成本、促发展、防风险”三大重点,打好服务企业的组合拳,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引进关键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指导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津贴制度,并逐步提高优秀高技能人才的津贴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民营经济从市外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和本市新获得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职工,由市财政局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于我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市财政按照县区补贴条件和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原则上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最高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从2019年1月起,提高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稳岗补贴标准,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

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

补贴比例不断提高,补贴范围不断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力度越来越大。符合条件企业可按规定将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补贴等相关支出。 

编辑:任书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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