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

来源:发布时间:2024-01-12 10:09

税收优惠政策: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颔保税。

从国内保税区外进人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П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贸易管制和外汇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保税监管政策: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进口货物入区保税;区内企业之间保税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在具备一殷纳税人资格后,区内企业的税收优惠将更为全面,企业购买国内货物时可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按规定正常退税。同时内销货物时,也可以按规定为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凭证。

编辑:mgerxz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