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需求

来源:发布时间:2022-02-16 09:00

1、硕士学位人才

2、两院院士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

4、“一事一议” 顶尖人才(包括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等

5、泰山学者、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6、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外专双百计划” 、省 “海外工程师” 人选。

(一)支持企业人才项目申报。在陵城区自主入选国家“千

人计划”专家、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50 万元、30 万元;在陵城区自主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在陵城区自主入选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5 万元。

(二)扶持各类人才投资创业。“两院”院士、省“泰山学者”来陵城区创业且持 30%以上股份的,分别给予 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来陵城区自主创办注册资金500 万元以上企业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凡纳入陵城区人才库管理的本科学历以上人才及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的人才,在陵城区自主创业过程中申请的银行贷款,由区财政给予贴息扶持,每年最高贴息限额为 5 万元,可连续申请 3 年。

(三)明确人才生活补助标准。在陵城区企业服务的符合德州市现代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A、B、C 类标准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年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生活补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 3 万元生活补贴;获得省青年科技奖、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留学人员来鲁创业支持计划人选等省级称号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 2万元生活补贴;获得市友谊奖、市青年科技奖、市首席技师、市文化之星等市级称号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 5000 元生活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获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来陵城区自主创业或与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给予 1 万元生活补贴。以上生活补贴在管理期内发放,无管理期的一般不超过 3 年。

(四)提高人才科技奖项补助。对以下奖项分别给予人才一次性补助:国家特等 50 万元、国家一等 40 万元、国家二等 30万元,省级一等 30 万元、省级二等 20 万元、省级三等 10 万元,市级一等 5 万元、市级二等 3 万元、市级三等 2 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研发补助 20万元、10 万元;取得一项国外、国内发明专利,分别给予第一所有者一次性补助 3 万元、2 万元,取得一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给予第一所有者一次性补助 1000 元。


编辑:李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