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 案 号:鲁ICP备09023866号
主办单位:山东省商务厅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来源:新锐大众·海报新闻2019-04-03 10:01
记者从山东省科技厅获悉,2019年度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开始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根据《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59号)、《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鲁办发[2018]37号)等文件规定,2019年补助对象为:2018年度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企业),其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2017年度)从业人员应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应不超过2亿元。
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填写《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1),由所在市科技部门按规定审核后,于2019年4月10日前统一函报省科技厅。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补助资金申报情况由所在市汇总上报。
2.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提出更名申请,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
来源:新锐大众2019-05-13 10:10
来源:大众日报2019-05-13 11:00
来源:齐鲁网2019-05-13 10:17
来源:新锐大众·海报新闻2019-04-04 09:21
来源:科技日报2019-05-13 11:05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2019-09-28 22:33
来源:2019-06-16 19:39
来源:齐鲁晚报·海报新闻2019-04-03 10:01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2020-06-23 16:54
来源:新锐大众·海报新闻2019-04-03 10:01